3月3日,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在位于西南镇的绵竹市钢材市场举行整治工作会。钢材市场开办者与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签订了钢材市场开办者承诺书。钢材经营户与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签订了拒售“地条钢”承诺书。
为了维护绵竹市钢材市场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他们在整治“地条钢”行动中,钢材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与工商签订承诺书。绵竹市钢材市场是该市最大规模、最集中的钢材交易中心。当日,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在绵竹市钢材市场销售现场召集钢材市场开办者、钢材经营户提出严格要求。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省、市、县各级工商质监部门组织开展钢材市场“拉网行动”,该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地条钢”销售市场清查和执法检查。“地条钢”是指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生产,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这种钢材在工艺上和性能上都存在缺陷,无法保障质量,对建筑工程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提出要求出,作为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做到严把入场关,对于进入市场内的钢材经营户应查验经营户的资质,建立经营户档案,做到持照率100%;严把管理关,做好市场内的交易秩序管理;建立并落实消费者投诉应对机制,针对本市场内钢材产品的投诉,做到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设立钢材市场“紧急联络人”和“举报人”,增强威慑力,确保市场内产品不出问题。
作为钢材产品的经营户要做到:持照合法经营;做好钢材产品进货查验,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情况,根据经验查验产品外观,上述三项均验证合格后,向对方索取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账;做好销售记录,掌握产品流向。如果经营者销售“地条钢”,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